Page 80 - TSIA 2024 年會_年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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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 對台灣半導體產業的影響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曾博昇 全球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 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Global Minimum Tax, GMT,又稱為第二支柱)代表了全球課稅規則的一次重大轉 變,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與二十國集團(G20) 引入,來解決跨國企業利用稅收漏洞進行避稅的 挑戰。這一新框架的目的在確保大型跨國企業無論在哪裡經營,都要支付最低水平的稅款。 近年來因應國際地緣政治環境變化,大型台資半導體企業開始擴大國際布局,隨著 GMT 在全球各國陸續 立法,台資企業在所營運的國家開始要繳納最低稅負,原有的租稅優惠效益可能將大打折扣,導致集團整體有 效稅率提高和利潤衝擊。本文將探討 GMT 對台資企業的影響,並提醒企業可以如何因應。 一、了解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GMT) ( 一 ) GMT 概述 GMT 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降低各國政府訂定低稅或免稅稅制的動機,以及防止國際間進行減稅競賽(Race to the Bottom)及實行單方面有害稅收公平的措施。GMT 的核心是全球反稅基侵蝕(Global Anti-Base Erosion, GloBE)規則,針對集團年度合併營收達 7.5 億歐元(約合新臺幣 265 億元)的大型跨國集團,這些規則引入了 15% 的全球最低稅率。若是有國家的有效稅率低於 15%,則必須要繳納補充稅,補充稅在各國家間的課稅權分 配主要依據三個規則: 1. 主要規則 -「所得涵蓋原則」(Income Inclusion Rule, IIR) IIR 是指,當集團個體的利潤在居住管轄區的實質稅率低於最低稅率標準 15% 時,最終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以 下統稱母公司)所在管轄區(也就是國家)就能對與持股比例相關的部分利潤加以課稅。要注意的是,實施 IIR 後會對母公司依據現行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ies, CFC)課稅的效果有所補充,但 並非用來取代 CFC 規定。 2. 補充規則 -「徵稅不足之支出原則」(Undertaxed Payments Rule, UTPR) UTPR 是 IIR 的補充,當存在一個低稅實體有補充稅可以課徵,但母公司所在國沒有 IIR 立法的話,集團內其 他關係企業所在國家就可以補位進來針對補充稅進行課徵。這些關係企業所在國家將按照一定的比例來分配補 充稅的課徵:針對管轄區內所具備員工人數及有形資產,按比例以不允許費用抵扣或加計所得的方式課徵補充 稅。這些集團個體與低稅實體之間不需有股權關係連結或任何關係人交易(即使這些關係企業和低稅實體沒有 任何控股關係,也未支付任何款項給低稅區,UTPR 的徵稅國仍可課徵低稅區的補充稅負)。 3. 課稅主權 -「合格國內最低稅負制」(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 QDMTT) 各國可以考慮採納 QDMTT,將補充稅留在當地國課徵。此稅制可以讓各國在母公司所在國啟動 IIR 課徵補充 稅之前,優先將低稅區國家的補充稅課在當地國,以減少此國可能透過給予租稅優惠而造成跨國企業在當地國 的有效稅率低於 15% 而損失的課稅權。從台灣情況來看,這個制度和國內最低稅負制(Alternative Minimum Tax, AMT)都是把稅源留在當地,但是課稅範圍和影響並不相同 1。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