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非營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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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 園務管理手冊 - 附錄
  學期
  單位 主管
 教育局
   社會局
   健康中心
  其他
   月份
  契約規定繳交資料
  特教相關業務
  其他例行業務
      12
月
  • 申請特教專業治療團 隊 (12 月中旬前後 )
• 下學年各年齡身心 障礙幼兒安置人數 統計表 ( 報局 )
• 申請國教署場地維護費
  • 回傳7~12月幼兒 園事故傷害統計報表 ( 健康中心、上二代 表單填報 )
      1月
 需求說明書中履約管理載明廠商及 幼兒園每學年應於機關指定期間內 公告其財務資訊於機關之資訊網站
 ( 含前學年度會計師簽證之決算報 告、資產負債表、收支餘絀表、當 學年度收支編列明細表、其他經機 關指定之報表 )
  • 申請第二學期特教 助理人員 (1/2-1/9)
  • 列印幼生清冊存檔
          2月
需求說明書有關幼兒名冊及幼兒園 概況表 ( 應於每學期開學服務日後 30 日內提送 )
1. 幼兒名冊 1 份 ( 含姓名、性別、 年齡、戶籍地址、通訊住址、父 母或法定代理人姓名及電話 )
2.幼兒園概況表1份(含各年 齡 招收人數、各班人數、優先收托 及教職員總人數等 )
3. 在教育部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 統登載幼生資料
  • ˙ 申請『南區特教資 源中心』教育部、 教育局補助私立幼 兒園招收身心障礙 幼兒獎助金暨補助 家長教育費 ( 下學 期開學後兩週內送 件)
• 導師費申請 (8~12 月 )
• 提供學年度(上)資產負債 表及收支餘絀表給會計師 查核 + 到園檢查 ( 財務 )
    • 每半年提報消防防護 教育訓練自衛消防編 組訓練計畫 ( 各園可 自訂日期,在 6 月中 前完成 )
  下學期
     3月
 • 完成特教通報網 「提報鑑定安置」、 「學生資料接收」 作業 ( 依申請回函 要求的日期辨理 )
• 第二階段送件 -- 教育 部、教育局補助私立 幼兒園招收身心障礙 幼兒獎助金暨補助家 長教育費第二階段 (3 月~4月)
  • 進行兒童發展篩檢施測 【新生】,並統計填寫表 單,回報學前教育科。
  • 回報兒童牙齒塗氟計 畫表 ( 配合各區健康 中心規定 )
  4月
  • 辦理「教育部」5 歲免學 費補助 + 經濟弱勢;一生 六六大順 ( 中班 2543)(4 月 15 日前 )
 • 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 (4 月 15 日前 )
 • 申請弱勢家庭兒 童托育補助 ( 下 學期新生 )
• 執行兒童整合性篩檢 ( 健康檢查 )【全園】 並在執行 2 週後,針 對需複檢幼兒,追蹤 就診結果,回報健康 中心
  • 申請『原住民事務委 員會』原住民兒童托 育補助(4月20日前)
 5月
     • 提報財產報廢(5月20日前) • 進全國幼生管理系統填報每
 年收費情形設定 ( 下學年 )
• 下學年各年齡層招收人數 統計報局
  • 請款弱勢家庭 兒童托育補助
(5/31 前 )
  • 追蹤疫苗補接踵回覆 單,回傳健康中心。
    6月
• 需求說明書中履約管理載明廠 商及幼兒園應接受並備齊相關 資料,配合機關對其履約情形 及工作成果...等事項之審查、 檢查及績效考評,每學期到園 學檢查,檢查項目 ( 含人事管 理、財務管理、教保活動、衛 生管理及緊急事件處理 )
  • 申請新學年第一學 期特教助理人員 (6/15-7/6)
         • 申請特教專業治療團 隊(7月中旬前後)
     • 回傳 1~6 月幼兒園事 故傷害統計報表 ( 健 康中心、上二代表單 填報 )
   *上述每項業務標定的工作日期為大致的工作時間,確切日期須依教育局公文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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