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好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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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退撫制度邁向新里程
退休金規劃 從沒得選到自主投資
教育部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執行秘書
近20年來,退休金一直是個火紅 而且棘手的議題,多數國家也 都面臨相同的問題。而在我國公校、 私校間,還存在公校退休金明顯優於 私校,也因此有部分私校教職員轉調 公校任教情形發生,影響私校師資穩 定 與 教 學,引 起 批 評。
民國84年8月9日《教師法》公布施 行之後,該法用來規範公私立學校編 制內專任教職員相同事項,同時規定 教職員與學校要共同撥繳退撫儲金, 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公校 配合84年7月1日公務人員退撫新制 施行,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等規 定,也自85年2月1日由教職員與學校 共同撥繳退撫準備金。私校因為這些 發展趨勢迭次要求加入公校退撫制 度,以 拉 齊 退 休 金 差 距。
教育部經過多時研議,而且也經過 精算認為,私校加入公校退撫,會導
撰文.賴俊男
致公私校提撥費率因而調高,公私校 都不利等問題,而研議另單獨成立退 休基金。至於單獨成立退休基金究 應採取同於公校退撫的確定給付制 (Defined Benefit Plan)還是確定提 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 眾 說 紛 紜,莫 衷 一 是。
舊制階段
政府負擔加重
未來恐陷財務危機
我國私校最早並無統一退撫制度, 是由各個學校自行決定是否要給教 職員退休金。民國81年修正私立學校 法,規定各學制私立學校每學期應該 撥繳相當3%學費,用來支付日後教 職員退休等費用,如有不足由各學制 主管機關負責填補。
各校撥繳3%學費,由財團法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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