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非營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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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10 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收退費注意要點
知,但不包含例假日喔);國定假日、 農曆春節等連續假日達五日(含例假日)以 上,得申請退費〈依政府退費辦法不同請 假類別有不同退費辦法)。 2.若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 等原因強制停課,幼兒於停課期間配合停 課者,應依配合停課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 日數之比例,退還停課期間之午餐費、點 心費、活動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依據:臺北市教育局制訂的『臺北市幼兒園收 退費辦法』辦理
ㄧ、收費方式:
(一)按學期制入園者: 學費(註冊費)每學期〈六個月〉繳交一
次,月費按月繳交;每年的一、五月為配合教育 局及園內的行政作業,需事先預收下一學期的學 費(註冊費)。
備註(1): 非營利幼兒園乃基於政府與民間非營利組
(二)中途入園者: 學費→(1)未逾學期三分之一入園者,收取
織雙方的合作,期望創造、提供平價與優質的 服務。因此,本園收費標準是由教育局核定, 學費之繳交、退費方式則依據『臺北市幼兒園 收退費辦法』辦理。因為平價的收費標準,且 非營利幼兒園實為一自給自足的幼托機構〈實 難承受在收入上的短缺〉,因此若有家長想讓 孩子休息 1 個月〈如:寒暑假〉,依教育局收 退費辦法仍需繳交當月月費,其間的退費則依 備註〈2〉代辦費〈代收代付〉:
全額費用。 (2)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
二入園者,收取三分之二費用。 (3)逾學期三分之二入園者,收取三
分之一費用。 月費→ 按就托當月日數收費。
二、退費方式: (一)中途離園者:
平安保險費、運動制服 ( 成長短袖 T-shirt 及成長背心 )、校外教學車資 ( 車資由參與幼 兒平均分攤 )
備註(3):
學費→(1)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離園者, 全 退還。
(2)未逾學期三分之一離園者,退還 三分之二費用。
每學期末最後三天為「環境整理備課日」 〈不含例假日〉,不計入教保服務日,故不退費。
(3)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 二離園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_______ 班 __________ 家長瞭解以上收 退費辦法並願意配合。
簽名: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註:幼兒園得視狀況自行增刪內容
(4)逾學期三分之二離園者,不予退費。 月費→以就讀當月收全額月費,扣除離園餐
點費及活動費(一天60元)。 (二)平日退費:
1.事、病假連續請假5日以上(需事先告 134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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