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好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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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攬專家學者把關
儲金管理運作
透明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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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私校退撫儲金管理會
學校教職員代表8人。3.專家學者代 表 6 人,由 中 華 民 國 全 國 教 師 會、中 華 民國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中華民 國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中華民 國私立教育事業協會、中華民國私立 學校文教協會及其他依法成立之私 立學校教育團體推薦之。
董事任期均為2年,連選得連任1 次。董事任期屆滿未完成改聘作業 前,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聘董事就任 時為止。
儲金管理會還置有監察人、執行 長、副執行長、顧問等組織。監察人 需3∼5人,任期2年,由教育部就學 者、專家、政府相關機關人員及社會 公正人士遴聘之,監察儲金管理會事 務之執行。
執 行 長 1 人,由 董 事 長 提 名,經 董 事 會 會 議 通 過 後 聘 用;置 副 執 行 長 1 人, 並分設業務組、財務組、會計組、稽
為能更完善而有效照護私立學 校教職員退撫權益與福利,立 法院於98年6月三讀通過「學校法人 及其所屬私立學校職員退休撫卹離 職資遣條例」,同年7月8日總統明令 公告,於99年1月1日起實施。為管理、 收繳退撫基金及退撫儲金等服務, 並於民國99年成立了「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 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儲 金 管 理 會 )。
儲金管理會
董事會組織架構
儲金管理會設董事會,置董事21 人,其中1人為董事長,由董事互選 之,負責綜理會務及主持董事會會 議,對 外 代 表 儲 金 管 理 會。
董事成員及產生方式如下:1.私立 學校財團法人董事代表7人。2.私立